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增加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经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邀请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增加工程
2.2工程地点: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内
2.3工程规模:主要监理内容为住院楼室内改造、区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门诊综合楼改造等工程监理。
2.4监理时间: 监理工期为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5本次招标公告工程分为一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
2.6本次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德阳市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财评限价为81,45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时)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项目总监资格: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 。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具有类似、成熟相关业绩或案例;
3.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3.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
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本投标的企业,在2015年11月5日前在我中心重建办登记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拟定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
投标文件含: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
5、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入川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为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6、投标报价(含各种费用)
六、拟定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9日上午10:30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方式:0838-2873889
地 址: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院内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