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比选入库
二、报名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办
三、招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维修厂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2、投标人须为车辆维修能力强、实力雄厚、信誉好、车辆配件品种齐全,要接受医院的监督管理。
3、投标人对所属车辆配件都要有合法并完善的资质证明,保证质量。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具有相关的行业认定证书和其它特殊要求的证明文件(如健康证等);
6、投标人需在德阳市内拥有与维修规模相适应的场地;
7、参加本次投标厂家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维修厂家来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
3、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
4、相关项目开展资质文件;
5、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七、公示期: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
咨询电话:0838-2873178(李先生)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