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绿化养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养护区域和合同时间
养护范围: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绿化
养护时间:壹年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
二、竞标对象、竞标方式
1、竞标对象:本次绿化养护竞标的意向投标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资质。
2、竞标方式:公开竞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3、参加竞标者不少于3家方可开标,否者重启招标。
4、参加竞标者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成本控制价(人民币13000元),高于预算控制价作为废标。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
1、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从2016年4月11至2016年4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办公室。
3、联系人:郭辉云,联系电话:2873178。
4、有意向的竞标人,报名时应向医院提交法人委托书,园林绿化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及其复印件。
5、不接受电话、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四、开标方式:专家组现场开标
竞标人于2016年4月28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鲜章交至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办公室。
五、投标人须遵守的条款
1、开标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与医院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履行情况良好,医院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费用。
2、合同期满,须重新招标,前一年履行情况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续签。若未续签,中标人投入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理,与医院无关。
3、中标人应与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聘用的员工与医院无劳动关系,中标人须向医院提交聘用员工有效身份证及劳动关系复印件给医院备案,中标人聘用的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与医院无关,中标人聘用的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给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医院无关。
4、中标人应服从医院的整体安排和管理,有承担专项性、临时性和应急性等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对自然灾害天气造成的花草树木损坏应第一时间进行清理。
5、中标人应配合医院管理搞好绿化卫生,医院有权对中标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要求整改和做出相应处罚,中标人应主动接受医院管理的合理意见,并确定专人与医院协调。
6、本次绿化养护禁止转让和转租,否者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7、中标人若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合同。
8、如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医院必须终止合同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医院按实际服务时间支付中标人服务费用,其它不予补偿。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4月11日
附件: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6年度绿化养护项目投标公司综合评分表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6年度绿化养护项目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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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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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审核和业绩说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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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化养护方案(含服务内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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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处理响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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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承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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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价格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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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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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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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