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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11:38:42 浏览量:7168

根据国家有关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本着办好食堂,更好地为病人好的服务宗旨,经医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将食堂外包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内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住院病人和值班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夜宵)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2、食堂现状:建筑面积约350㎡,现有住院病人约260人,医院负责水、电、气三通开通;并配备有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消毒柜设备(承包方投标前可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

3、医院情况:医院现有职工109人,开放病床290张。其它人员就餐自愿选择,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二、招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评标标准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者,不予开标,医院重新组织招标。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成立日期需2年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持证厨师至少有1人。

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承诺书(见附件2)

2、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3、标书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要进行装订成册,成册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须用文件袋全部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4、场地使用:

1)院方向承包方提供目前属于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承包方使用;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院方,如有遗失,损坏,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维修发生的费用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低于500元的由承包方负责;基建维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3)承包期内,应每月按时到医院财务科缴纳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清洁卫生、消毒、所有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人员管理:

1)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服务管理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惩条例,明确责任。厨师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后并体检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工作。

2)院方对承包方工作日常不定期抽查,每月考核检查,承包方需配合院方检查,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应达到就餐人员满意度80%以上。满意度低于80%,限期进行整改,如不能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医院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任何经济损失。

3)由于承包方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院方管理人员和所服务的对象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承包方完全承担。

4)承包方所请员工须按《食品卫生法》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办理健康证,交由院方总务科存档备案。

6、承包方负责承担其员工的工资和与其有关国家或地方法规所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如因承包方履行不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

7、承包方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四、价格及承包期

病人普伙为每人每天10元,特伙由其病人或监护人与承包方协商,以上费用直接交与承包方;职工发放伙食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每季度结算清零,经营承包期限为试用期3个月,并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格后正式签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3个月)。一年满进行服务综合评价,评价好的续签合同,评价差的终止合同,重新启动公开招标。

五、风险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医院签订合同时需向医院缴纳风险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2、风险保证金使用范围: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承包期内不按院方要求营业、承包方安全责任保证、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违反合同的情况。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3、出现下列情况,扣除风险保证金壹万元并中止合同。

(1)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过期食品等劣质食材。

(2)出现因承包方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相应赔偿医院损失。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报名

1.投标人必须是从事餐饮行业的合法经营企业。

2.有效营业执照(成立日期需2年及以上)、餐饮和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人代表或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派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派遣厨师的厨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派遣厨师疾控部门发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或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七、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4.不符合招标文件所示基本要求的;

5.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八、公告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1695日至201691117.30

2、报名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办公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2873178   1528384890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需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十、评标事宜:

1、由医院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2、评标原则:

1)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餐标、技术、管理、信誉、业绩、本地化服务及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2)评标小组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3、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及权重

分值

单位评分细则

备注

1

餐饮服务整体设想和规划

10

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及本项目使用性质等特点,提出的餐饮服务整体设想、管理模式及管理服务理念。

 

2

管理服务承诺指标

10

①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

②相应的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

③指标齐全,质量要求明显高于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或同行业基本标准,定量化程度高、明晰准确。

 

 

 

 

3

派遣项目团队构成

5

①项目管理机构图,内部管理职责分工,人员配置;②有派遣本项目现场负责人;③配备持证厨师符合要求,不得低于1人。

 

4

服务方案及相关制度

10

①材料采购验收、储存、出库、使用、报销等管理制度;②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中毒应急预案等;③紧急供餐应急预案、临时加餐应急预案等;④病房送餐服务方案(制订一周伙食食谱);⑤职工售餐服务方案(制订一周伙食食谱);⑥各岗位员工作职责,保洁卫生与消毒制度及方案科学可行。

 

 

 

 

5

现场操作

30

由甲方提供场地和原材料,现场进行实际操作

 

6

现场面谈

20

由甲方现场提出相关问题进行协商,看能否满足要求

 

7

企业资质

5

①具有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成立日期需2年及以上);

②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8

业绩

10

3年(2013年起至现在)有为300人及以上单位供餐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注: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分别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每个评标小组成员打分之和÷评标小组总人数;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最终得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中标。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1:法人委托书

附件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