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建设步伐,按二甲专科医院人员配置要求建设人才梯队,充实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非编制内专业技术、职员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8名、文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市。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学历学位受国家认可。
5.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99年7月24日至1987年7月24日出生。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后)
除特别规定外,对学历、从业资格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四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五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六是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七是现役军人;八是应当回避,见本文第四部分之(一);九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ymhc.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就业保证书(表样附后)或已就业保证书(表样附后)1份到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办公室填报《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办公室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初审合格人员资料由A级防控员复审。
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降低到2:1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环节考生。
(四)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护理含操作)占60%,笔试面试的折前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核护理、文员专业知识。笔试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不能达到3:1比例的,则以2:1或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护理含操作:其中面试占40%,操作占60%,面试操作的折前成绩均为百分制。),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http://www.dymhc.com)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3.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即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2017年7月17日发布公告。
(二)2017年7月24日9:00-17:00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已受理。
(三)考试、体检、公示等另行安排。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办公室(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二)联系人及方式
蒋杨扬 0838-2870551
附件: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