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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1 13:21:12 浏览量:7189

    一、比选人: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
    为确保我院在近两年内达到“三级乙等”的战略发展目标,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必须有相应的提升,力争我院在2018年的四川省数字化医院评审中达到2星或以上水平,现邀请相关咨询公司对我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咨询设计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对我院信息化现状进行调研;
    2.结合国家当前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做出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结合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设计相应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4.结合四川省数字化医院评审标准,对我院当前数字化医院建设效果进行预评审并给予建议。
    输出成果:
    1.《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现状调研报告》;
    2.《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化建设方案》;
    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数字化医院预评审报告》。
    五、项目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应在比选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2.中标单位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六、比选被邀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被邀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被邀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信息技术咨询”等内容;
    3.比选被邀请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4.比选被邀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5.为确保咨询设计服务工作的独立性,比选被邀请人需要出具不参与比选人后续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承诺函;
    6.比选被邀请人咨询顾问介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以上内容为必须满足项,如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
    七、比选安排
    1.比选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
    2.比选报名地点: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5楼院办公室;
    3.比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出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出示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投标文件。
    4.比选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4:30;
    5.比选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5楼会议室;
    6.比选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8-2873178
    7.比选文件要求: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八、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 格

(最低有效报价∕比选被邀请人报价)×分值。

60

2

比选被邀请人

咨询范围

只从事医疗卫生信息化咨询的得10分;从事综合类咨询的得5分。提供比选被邀请人官方网站介绍截图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

10

3

比选被邀请人

成功案例

具有医院信息化咨询项目成功案例3个及以上的得10分,其余的不得分。

提供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

10

4

比选被邀请人

咨询顾问能力

比选被邀请人提供的咨询顾问应熟悉四川省内医疗卫生发展现状,了解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宏观政策、标准及规范,具备一定的行业理论知识,具有20年及以上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从业经验。提供4名及以上咨询顾问的得10分,其余的不得分。

需要提供顾问介绍及比选被邀请人官方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

10

5

比选被邀请人

咨询顾问资质

咨询顾问具有“助理科技咨询师”的得5分;具有“科技咨询师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其余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咨询顾问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公章。

10

合             计

100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