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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宣传片拍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23 14:26:51 浏览量:63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养结合项目宣传片拍摄及媒体客户端播出。
(二)项目内容:宣传片整体策划、拍摄、剪辑工作及在德阳区域电视台或第三媒体播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宣传片拍摄脚本;
2.视频素材的拍摄和剪辑;
3.画外音、主题曲的确定和合成;
4.动画特效制作;
5.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
6.宣传片总体时间为12分钟左右;
7.刻制光盘400张,提供母版留存。
8.宣传片版权归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所有。

9.后期德阳区域范围的电视台或第三方媒体端播出。
(三)拍摄时间:中标后20日提交前期初稿,初稿审核通过后的 30日提供一期成片,待9月初中心医养结合项目完成进行二期拍摄,两期混合成一个完整视频。
(四)报价构成:采用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拍摄、包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
(五)项目质量要求:
1、分镜头脚本
——主题鲜明,集中反映德阳市医养结合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含各县市区)及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项目开展情况,有明确的引导性。

——主线清晰,内容新颖,叙述连贯得当,过渡顺畅自然,能引发强烈共鸣。
——不落俗套,与时俱进,注重信息网络发达条件下受众审美的变化和“文以载道”承载文化价值相结合。
——高、低潮切换自然,内容富于张力,能予人深刻印象。
——若采用纯字幕形式,字幕内容简练引人,能突出医院特点;若采用对白形式,语言平实生动、富含哲理、暗合逻辑。
——有完整片头片尾,所用配乐与情节相匹配。
——影视拍摄组织严密、布局严整、技法多样(特技、特效等)。
2、宣传片成片
——画面优美、流畅、大气,拍摄技法纯熟、多变,能很好地体现中心的人文关怀和积极正能量的医疗环境符合医院实际情况

——主题鲜明、主线清晰、能予人深刻印象。
——视频、音频效果优良,成片视频为4K高清格式,音频为高保真立体声。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拍摄前7天,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宣传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待一期送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按要求完成二期及宣传片播放后付清余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从业资格,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必须有专业的拍摄、剪辑等相关设备,并提供近三年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为其他医疗单位拍摄的广告宣传片等,需提供相关合同及电子视频文件)。
三、设计著作权
(一)投标方需对其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在签订合同后著作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应保护招标方一旦使用其设计拍摄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本项目为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已含全部费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署总承包合同后,招标方在本项目中拥有中标方设计拍摄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并允许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对中标设计拍摄方案予以调整及修改。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8年7月23日17:00至2018年7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交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现场查验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二)投交标书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业绩资料:提供以往拍摄的相关的视频或影像资料,需提供相关合同及电子视频文件。(业绩是指:以往为其他医疗单位成功拍摄的广告宣传片等。)

4.报价表。

5.服务承诺。

6.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见附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密封,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

(三)注意事项

1.各参与单位须将报价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要求时间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并视同放弃。
2.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5楼院办公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3.联系人:0838-2871576(杨老师)   0838--2873178(张老师)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