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建设步伐,按二甲专科医院人员配置要求建设人才梯队,充实中心护理人才队伍。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
5.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1日出生。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2)
除单位特别规定外,对学历、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四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五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六是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七是现役军人;八是应当回避,见本文第四部分之(一);九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ymhc.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填报《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降低到2:1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环节考生。
(四)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面试的折前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分为试卷与护理操作两部分,试卷占70%,护理操作占30%。笔试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不能达到3:1比例的,则以2:1或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 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总成绩达到60分考生确定进入体检。
3.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名额,依据招聘岗位考生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2016年3月4日发布公告。
(二)2016年3月11日(9:00—16:00)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考试、体检、公示等另行安排。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二)联系人及方式
蒋杨扬 15984936365
附件1:2016年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附件2:2016年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3月4日